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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生裕
关于瓮安事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第一句话说,这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最终酿成了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相信石书记的话难以概全。要不然,瓮安的书记县长公安局长也不会被撤职。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
试想,如果不是某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怎么会有那么多百姓“群起而闹”?试想,如果不是老百姓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怎么会有那么多与初中女生李树芬不相干的人卷进来?试想,如果不是干群关系紧张,治安不好,怎么会有那么多老百姓烧了公安局大楼?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被撤职,有力地印证了这些“试想”。此案查清涉案人员355人,其中黑恶势力成员90人。黑恶势力能在当地横行,甚至可以煽动群众乱人视听,可见猖狂到了什么地步。不知道瓮安被撤职的三大要员,有没有清醒过来,有没有反躬自省:思想意识上,作风上,方法上,有没有对不住老百姓的地方?
石宗源的第二句话,直指瓮安官场背后有“黑幕”,而且坦诚道歉。省委领导态度谦恭,为处理瓮安事件赢得先机。相当于酒桌上酒令官自罚三杯后主持公道。官员的错归官员的错,不能抵销打砸抢烧的错。国有国法,你想,烧一张人民币都是违法的,何况烧了公安局大楼——这是国家权威的象征啊。你以为法不责众?错。贵州官方说,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旁观协同者,批评教育为主;对组织、策划和施暴者,要重拳出击,绝不能手软。
瓮安事件触动了老百姓另一种思维神经。民意不可违,构建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充分尊重个体基础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埋下祸端,都有可能在某些时候爆发。我们永远不要怨“民刁”,应该反思的是各级官员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上的方法、态度。
最近许多地方开始大接访,目的就是疏通民情,解决长期以来积压的各种矛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党和政府以积极主动的姿态面对问题,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种好办法。不要学瓮安,等到民怨成为干柴再处理时,已然迟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