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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青
有关部门在西吉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玉桥分院抽查4张处方后,发现加价共计1.79元。为此,兴隆镇中心卫生院不仅退还3名患者多收的费用并当面道歉,该院院长还被扣发了第一季度月度奖金。
为1.79元而开罚单,足见我区落实政策的决心。1.79元确实是一个小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数目,但如果检查组因加价少而对该院不予处罚,不仅会让群众对政策的严肃性产生怀疑,还会间接纵容少数人采取“薄利多销”的办法继续发药品财。这样,药品“三统一” 政策就会被大打折扣。
因此,无论医疗机构是蓄意加价还是偶然犯错,无论是加价百元还是加价1角,都应当被严查重罚。因为只有缁铢必较,才能让药品“三统一”这样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