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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王桂生
昨天,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获悉这一消息,胡锦涛总书记立即指示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当即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国家及有关地区以最快的速度紧急行动起来,支援灾区抗震救灾......这一切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对震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心。
这次地震的强度和波及范围之大,我国30多年来罕见。包括宁夏在内的10多个省份都有明显震感。虽然这次地震对我区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但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出,一些单位和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薄弱,面对明显的震感,没有采取有组织的行动,有的单位仍在开会,有的学校也没有把师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有的单位没有建立针对地震等各类灾害的紧急预案;有的虽然有预案,但是不完善,也缺少演练,慌乱中不知该如何应对;一些公众比较集中的地方,有关单位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缺乏应对能力,比如有的商场出口处发生了短时间的拥堵现象,有的医院医护人员都跑到了屋外,而把病人留在了病房;不少群众缺乏最基本的防震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感觉到地震却不知到哪里躲藏,有的住在高层的群众甚至钻进电梯“逃生”……所有这一切都警示我们——防灾减灾要警钟长鸣!
对人类社会来说,地震等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难以避免。因此,防灾意识就成为了我们必须长期树立的非常重要的安全意识之一。对某一个地方来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可又往往极其突然,事先还难以预料。久而久之,长时间没有发生重大灾害,人们可能会思想麻痹,怀有了侥幸心理。但是,历史的经验表明,越是这些小概率的灾害,一旦发生,如果应对不当,往往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正因为这样,对灾害的防范意识和积极的预防措施,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就显得非常重要。责任重于泰山。无论是部门和单位,还是广大群众,都应当有防灾减灾意识,有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单位要有应对各种灾害的完备的预警和应急预案,面对突发的自然灾害更要有强烈的应对意识;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应当加强对各类灾害应对措施的演练和落实。只有这样,一旦灾害来临,才能临危不乱,从容应对,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群众缺乏灾害避险知识,一旦出现重大意外灾害,往往死伤惨重。加强全民防灾教育,是预防灾害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防灾减灾指导,让广大群众牢固树立起防灾减灾的意识,并用这种意识去进行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从而提高在发生灾害时的自救和施救能力。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了,有了应对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在灾害降临的时候,就可以对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