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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讯 (记者 冯涛)银川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五条规定》,敲响了效能建设失职问责的警钟。
这五条规定是:首问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全面准确告知相关事项,避免重复问询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时限和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不准对服务对象的正当要求或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禁止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粗暴;严禁对服务对象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违反规定的,一经暗访发现或被有效投诉,一律先行停职,经核实后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银川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丁军说:“我们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规定的严肃执行,切实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作风保障和效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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