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两污染企业各领4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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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网 WWW.NXNET.CN 发布时间:
2008-07-04 11:2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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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锦)“限期治理企业大部分都能按时完成整治,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使环境质量稳步提高。”7月3日,银川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银川、贺兰两级环保部门对暖泉工业园区“兄弟彩兴化工”等10家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有2家冶金企业因擅停除尘设施运行,分别接受4万元高限处罚。 暖泉工业区位于贺兰县北部,对贺兰县乃至银川市整体环境质量有较大影响。为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贺兰县环保局决定对暖泉工业区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整治实行责任制、限时制,并确定各项目标。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求依法给予高限罚款、曝光或关停。 在专项检查中,大部分企业均按照治理时限完成了整治工作。贺兰县秦隆华冶冶金有限公司、宁夏宗利冶金有限公司被查出擅自停止除尘设施运行,致使烟尘超标排放。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分别予以4万元高限处罚,同时要求其尽快完成治理工作。此外,检查人员要求宁夏鑫旺德碳化硅有限公司尽快进行建设项目验收,并对其提出煤场整治的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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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白静 |
| 来源:法治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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