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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报讯(记者 张艳丽)昨日,银川市兴庆区效能办通报了对该区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明查暗访的结果,查访情况整体良好,但仍有一些单位存在违规行为,7家单位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悉,兴庆区党委办、政府办、效能办近日组成了督察组,分别采取检查车辆集中停放和出入事由登记、暗访违禁接送上下班行为的方式,对辖区单位公车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在车辆管理上,政府大院内各单位基本能做到工作时间之外将车辆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各乡镇、街道及外驻机关车辆也能在固定位置停放。在车辆使用上,除公务用车外,大部分单位能落实相关规定,基本杜绝利用公车接送人员上下班行为,查访中未发现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车辆驾驶技术、干部私自驾车、利用公车外出旅游度假等现象。
查访中同时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违规行为。经核实,6月11日中午,经统局车辆(车号宁A·10642)在裕民小区停放;6月12日14时16分,教育局车辆(车号宁A·18781)、会计核算中心车辆(车号宁A·16136)、凤凰北街办事处车辆(车号宁A·04391)停放在景墨家园;6月12日中午,政法委车辆(车号宁A·69138)被司机用于拉送私人物品;6月16日8时16分至23分,前进街街道办事处车辆(法治宣传车)被司机私用于运送自行车,8时30分才到达单位门口;新华街街道办事处车辆(车号宁A·C3966)经常在每天中午和下午专车送领导下班回家。
对上述违规单位,兴庆区在进行通报批评后,责令各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从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值中扣除3分;责令公车违停车辆的司机写书面检查;对公车私用、公车接送的单位扣除车辆损耗费500元,同时责其写出书面检查。据悉,今后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及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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