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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多总量少的土地资源
全区土地总面积为6.64万平方公里。 农用地:耕地110.36万公顷,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占21.24%;园地3.34万公顷,占0.64%;林地59.45万公顷,占11.44%;牧草地229.35万公顷,占44.15%;其他农用地16.21万公顷,占3.12%。 建设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7.43万公顷,占3.36%;交通用地1.69万公顷,占0.33%;水利设施用地0.64万公顷,占0.12%;未利用土地72.95万公顷,占14.04%;其他土地8.15万公顷(122.32万亩),占1.56%。 在耕地中,有灌溉条件的水田和水浇地39.78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6.1%;没有灌溉设施,靠天吃饭的旱耕地70.54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3.9%。 全区人均土地面积13.26亩,列全国人均第七位;人均耕地面积2.82亩,位列全国人均第三位;人均水浇地为1.02亩。
土地资源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从严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资源,不得规避法定审批权限、违规下放土地审批和搞化整为零、分拆批地,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 2.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批地,违法用地等行为,尤其是乱占滥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 3.加强征地管理,严禁闲置土地,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健全征地程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保证被征地农民及时足额的补偿安置。凡是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不予供地。 4.严肃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低价出让土地的依法追究责任。
品种单一开发潜力大的矿产资源
宁夏具有矿产资源品种单一、煤炭资源与非金属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产地相对集中、开发强度不高、开发潜力大的特点: 1.煤炭资源丰富,煤种较齐全,储量大,石膏、水泥用灰岩、电石用灰岩等储量丰富,潜力大。宁夏已查明的煤炭资源储量为313.52亿吨,居全国第6位;石膏累计探明资源储量25.43亿吨,居全国第7位;水泥用灰岩分布广泛,储量丰富,保有储量5.07亿吨;电石用灰岩探明资源储量3381万吨,保有储量3352万吨,后备资源潜力较大。 2.矿产资源分布广泛,产地相对集中。尤其是宁东地区,是石油、天然气、煤炭能源矿产的集中产区,对于集中开发非常有利。 3.少数矿石质量特优,石炭井矿区和呼鲁斯台矿区是我区和西北地区主要的优质炼焦煤基地之一;汝箕沟矿区是享有盛名的全国优质无烟煤(太西煤)基地。灵武矿区的不粘结煤是气化和生产活性碳的理想原料,青龙山的冶镁白云岩质量为全国之冠。 4.矿产资源储存埋藏浅,开发技术条件好。
矿产资源保护措施
1.制定优惠政策,加强紧缺资源勘查,摸清家底,做好开发规划。 2.加强宁夏优质无烟煤资源保护。 3.引进关键技术,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利用率。 4.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矿业开发行为。 5.开发中要重视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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