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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银川市公路路政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上路稽查摩托车养路费征缴情况。6月30日前还未缴清养路费的摩托车用户,7月1日起,被查出将按日罚收滞纳金。
当日上午9时50时许,记者在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人防办附近的稽查现场看到,路政人员在路两边示意过往摩托车停靠路边,接受稽查。因缴费数额不大,多数被查出的欠费车辆车主,当场办理缴费业务。记者发现,被路政人员挡住的两轮摩托车中,有近一半的用户都未缴纳养路费。其中以忘记缴纳和不知道缴纳者居多。逃费者也不乏其人。个别欠费摩托车主,对路政人员的示意手势置若罔闻,借着路上车多人多,加快油门,横冲直撞,让驻足的行人汗颜。
据悉,为保证县乡公路建设资金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从2005年起,银川市公路路政稽查支队受银川市交通局委托,对本市上路的两轮摩托车进行养路费的征收。根据排气量的不同,每两车征收40-60元不等的养路费。
目前,银川市两轮摩托车的拥有量近10万辆,每年有近40%的摩托车用户拖欠养路费。从7月1日起,路政人员将开始对仍然未缴纳养路费的摩托车进行追缴养路费本金,并按逾期一日加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进行处罚。 华兴时报记者 倪金凤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