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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雷 海)我区机动车乱鸣喇叭集中整治行动近日拉开帷幕,以防治城市交通噪音污染,维护城市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这次 “禁鸣”行动分为两个阶段,10日前为广泛宣传日,营造严管范围;从12月11日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安排城市交通管理勤务时,将突出强调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集中整治期间,城市禁鸣区域的所有日常的勤务岗点,均做为此次整治行动的日常治理点位,对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做到发现一起坚决纠处一起。对发现非法安装、改装高音、怪音喇叭的,一律要求拆除。对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十二项规定,罚款50元。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将上路督察,对公安车辆遵守“禁鸣”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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