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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新校区的中卫第一中学由于“收费低标准,运行高要求”的矛盾被拖入到进退维谷的境地。8月25日上午9时,中卫市教育局公开召开了中卫市第一中学(简称:中卫一中)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拟将该校学费收取标准调整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级示范学校标准,即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由中卫市人大、政协、校长、教师、家长等各界代表52人参加了该市举行的首次教育听证会。
据悉,中卫一中于2005年5月迁入新校区,占地150亩,现有学生3400名,教职工189名,办学规模扩大后,各项支出也成倍增加。2004年12月,该校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估为区级普通高中二级示范学校,但收费标准一直没有调整。目前,银川地区所有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为400元,其它地区的自治区示范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为350元,中卫一中每生每学期24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远远低于区市同类学校。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国家要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要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及公共财政体制的成本分担机制,公办的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逐步提高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后,可以缓解中卫一中举债运行的困难。同时在平等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上,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打造优秀的教师,留住优质生源。现将中卫一中学费由每生每学期240元调整为每学期350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住宿费由原来的每生每学期180元调整为每学期240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这些支出远远低于全国城乡居民教育费用支出的平均标准,城乡居民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多数听证员和学生家长代表认为,中卫一中高中收费标准上调是必要的,调整幅度也是合理的。调整政策只要考虑向贫困生加大倾斜力度,能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在上调后学校也要同步提高教育质量,增加教学设施的投入,体现教学与收费对等的原则,是一件发展中卫教育、培养人才的好事。 (记者 王丽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