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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获悉,根据2008年5月颁布的《护士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定于今年10月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 (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据悉,此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2日至24日,网站为“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8月18日至22日到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40号2楼)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12日。考试成绩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记者 李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