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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昆明8月21日电 云南省政府新闻办21日通报说,自今年3月1日行政问责制度实施以来,云南省先后问责各级领导干部542人,其中包括13名厅级干部。
3月1日,云南省政府开始实施“行政问责制度”,规定针对10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可处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10种问责方式。之后,问责制全面推广到云南各州(市)和县(市、区)。同是在3月1日,云南省各级政府开始实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旨在提高行政效率、摒除“衙门”作风,打造服务型政府。
截至8月20日,全省先后问责542名各级领导干部,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71人,乡科级以下干部358人。从问责方式看,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有169人,占总数的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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