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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买别墅“跑单”?近日,厦门一家房产中介向记者反映说:“易中天签了看房协议,却绕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价值500多万元的别墅,还拒付13万元中介费。”此前,中介工作人员曾到易中天住宅楼前拉横幅讨要中介费,横幅写着:“易中天,还我血汗钱!”他们此举并没能讨到中介费,最终被民警制止。
开着“沃尔沃”看别墅
鑫东龙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小张告诉记者,去年10月7日,易中天夫妇开着一辆沃尔沃轿车来看房。当时,她带二人看了一套位于莲前路附近的别墅,那套别墅卖方叫价530万元。
鑫东龙方面介绍,易中天是另外一家房地产中介鑫东鑫介绍来的。小张说:“当时易中天对那套别墅很满意,前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小张说,这套房子是房东口头委托中介出售,并没有签《委托出售协议》。但是,中介还是让易中天的妻子签了《房产求购委托书》。
绕过中介直接买下
看房后第二天,小张给易中天妻子发了一份传真,详细列出了各种税费清单,大约要收取13.8万元的费用。两天后,易中天妻子回复中介说:“我们暂不买这栋别墅了。”
但几天后,中介要带别的客户上门看房时,别墅的业主却告诉中介,房子已经卖出去了。随后,两家中介派人前往厦门市房管部门查询,发现别墅竟然已经被过户到易中天夫人李女士的名下!
13万中介费该不该付?
今年5月底,两家中介找到易中天夫妇,问他们要中介费,易中天夫妇只愿意给5000元。他们认为,中介没有房主的《卖房委托书》,就无权拿中介费。
记者18日通过手机短信与易中天取得联系。针对中介“跑单”的指责,易中天回短信说:“房主并没有委托这两家中介公司卖房。我们通过其他途径与房主联系,经过努力才购得此房。”
中介则反驳说,现在很多业主委托卖房都是口头委托、多方委托。中介虽然没有《卖房委托书》,但他们手里有易中天妻子签的《求购委托书》,其中约定了所在房产地址。对此,易中天短信回复说:“我个人认为,此事最权威的解释应该在法庭。”
委托人应当付报酬
福建一律师认为:房产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中,中介方带易中天去看房,房东家人在家,也没有拒绝中介服务,而且还向易中天递送了纸条,这可以认定中介促成了合同成立。(据《重庆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