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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8月29日电 开学在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中小学校教育2008至2009学年度收费公示表。该公示表首次删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生书杂费的收费标准,仅保留借读生书杂费收费标准。广州市教育局强调,凡在公示表里未列明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缴。
广州市教育局公示新学年中小学新学年教育收费标准里,首次删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生的学杂费收费标准,意味着,具备广州市户口,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学生作业本由家长自行购买。不符合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范围的学生,即非广州市户籍的学生,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暂不纳入免费范围,按原借读生规定收费标准缴费入学。
广州市教育局强调,在公示表里未列明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缴;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用具;教学所需的课本资料费已含在书杂费(学杂费)中,学校不得另收课本资料费;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的临时收费应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