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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来到中国,是否可以给客户送礼、支付差旅费,或者陪客户娱乐、打高尔夫?而如果“客户”是政府官员或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时,又该怎么办?
近日,在美国会议机构(ACI)组织召开的“反海外腐败法中国峰会”上,如何“送礼”成为与会者的热议话题。
送礼标准成热点话题
这是一场闭门会议,其主要内容是探讨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中国的运用。会议组织者之一,美国会议机构(ACI)的高级主管Frederique Duranton告诉记者,本次会议的目标是“帮助跨国企业更好地在中国市场进行最佳投资和运作”,而会议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使美国公司更好地理解了中国的监管环境”。
很多与会者都不约而同地透露,跨国企业普遍最为关心,也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在中国“请客送礼”。与会者之一,摩托罗拉(中国)公司副总裁和中国法律部总监Joseph Yang告诉记者,中国有自己的商业文化和实践,“有些事你要不做也很难,比如请客吃饭、送礼,请他们出国旅行,但这些如果根据美国法律都是有问题的。”
Joseph Yang认为,出于正当业务需求,这些事是可以做的。“问题在于,送多少钱合适?”
根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不贵重的礼品(价值低于50美元,且不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赠与的礼品)、少有的工作餐、庆祝性活动和娱乐等,如果不过度赠与,则被视为适当商业行为。
但在中国,问题并不简单。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缺乏具体的司法解释。中纪委曾经规定,党政干部收受礼品价值200元以上需上缴,否则可能遭查处甚至撤职;但依据中国刑法,收受贿赂立案的标准是5000元;相关法律称,类似于广告的小额礼品可以收受,但是“小额广告性质的礼品”本身却没有详细界定。
“各部门、各部委、各省都有自己的规定,甚至有些内部规定很难查到,我们谁也不知道。”Jose-phYang说。
参会的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陶景洲律师指出,跨国公司在中国做生意,不近人情也不行,关键要看意图是行贿还是正常的礼尚往来。“如果一个官员邀请你参加婚礼,严格按照FCPA规定,你只能送50美元礼金。”“真要这样,我建议你别去了,”陶景洲律师说,“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人家以为你要么是神经病,要么以为你是故意拿人家逗乐呢。”
一些外企都自有一套送礼标准。彭克武(化名)是一名美国企业在华销售人员,他告诉记者,其公司通常为官员们准备的礼节性礼品分为三档。“公司会跟总部把送礼行为解释成在中国,需要跟客户维持关系,体现感谢的一种商业实践方式。”彭说。
“送礼的程序”
“反海外腐败法中国峰会”上,与会者相互交流经验。甚至有调查公司把中国各种各样的发票做了比较,手写的、机打的、定额的,介绍怎样由发票提供很好的线索,从财务上控制风险,进行合规性审查。
关于能否为客户支付差旅费用,提供出国考察机会,支付各种娱乐费用,与会者都进行了争辩。大家只对一点达成明确一致,即“吃饭没事”。律师们的意见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为吃饭被批捕。
可陶景洲律师告诉记者,“吃饭”甚至成为部分跨国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新办法。“吃饭,不行就打包……好多东西拿回家,这不也是无形中送礼了么。”
摩托罗拉(中国)公司法律部总监Joseph Yang说,要有一套政策、程序,送礼要在一定金额内,要有严格的场合和业务目的审批。“我们每一份礼物为什么要送,送给谁了,金额是多少,在什么场合送的,都按照FCPA要求有严格记录。”
彭克武告诉记者,很多情况下,若企业死板坚守西方商业伦理道德,生意就做不成。
美国商业局的一项研究曾经指出,从1995到1996年间,美国企业因为没有采取贿赂行为而损失了超过100个国外合同,价值约450亿美元,它们会被其他国家从事贿赂的企业抢走。(据《南方周末》张哲詹莹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