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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慧
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出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入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1977-1979年:银川一中工人。 1979-1981年:银川师范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1983年:银川市郊区掌政中学教师。 1983-1985年:银川市供销社党办宣传干事。 1985-1987年:银川市供销社团委副书记。 1987-1992年:银川市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2-1995年: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1995-1998年:自治区团委书记。 1998-2001年:银南地委副书记,吴忠市工委、吴忠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1999年挂职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 2001-2003年: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3-2007年: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7年6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第九届自治区党委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