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华
律师简介
王新华,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男,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毕业。一九九四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律师执业证号:290194111259。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理事,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业研究方向,公司法律事务;资产重组;融资;企业并购;知识产权。
所办理的有影响的案件:银川起重机有限公司、银川针织厂破产案、宁夏宏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融资事务等十余起案件。
二00五年被银川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二00七年被银川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