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周女士拨打本报热线(6035709)反映,她是外地人,和银川籍的男友相恋多年,准备年底结婚。最近要买婚房。婚房由男方父母出资10万元,周女士的男友出15万元。周女士不出钱,但婚后要共同还贷15万元以上。周女士想咨询律师,她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署名?如果不署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婚后买房有什么不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亚平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笔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笔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关系重大,应各方协商一致。因为周女士以后也要还贷,如果男方同意,建议在房产证上写上周女士的名字。如果男方不同意,则应对房产及各自的出资情况有个书面协议较好。(记者 马婷婷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