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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黄勇教授一直奔波于各个《反垄断法》研讨会。对于这部法律的即将实施,学界和业界之间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状态。
“制定《反垄断法》草案时,计划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多个配套规则。但迄今为止,无一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说。
另外,垄断行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往往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主要表现形式,《反垄断法》因其不确定性,而影响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吴宏伟认为,配套规则难以出台容易让大众误解。
仅有8章57条的 《反垄断法》,被认为极具原则性,诸多方面需要细化,甚至包括每一个概念。
“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不仅有丰富的经验,还有几十万字的法律文件,有无数个案例和指南,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依据。”黄勇说,“反垄断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将为执法机构带来巨大挑战”。
另外,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我国将实行“二元”执法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执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来进行。但至今反垄断委员会尚未成立,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执法机构具体职责也未全部明朗,而机构之间如何协调也是难点。
吴宏伟表示,二元制方案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反垄断执法体制,多头执法很容易造成 “有利大家管、无利没人管”。
黄勇说:“《反垄断法》颁布之前,有些行业监管部门依照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对本行业的竞争秩序赋有监管职责,比如铁道部、银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法规如何协调,以及《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如何衔接,都急需解决。”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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