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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讯 (记者 王海英 实习生 张 乐)昨天,我区《创业培训机构选择和管理标准》出台。该标准不仅严格规范了创业培训机构审批条件,还硬性规定,如果存在连续两年创业培训合格率低于80%,培训学员结业半年内企业开办率低于50%等5种问题之一的培训机构,将“关门歇业”。
目前,我区创业培训机构选择的范围是,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的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教育部门综合管理的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普通大中专院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开办的教育培训中心;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民主党派、工商联所属的教育培训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学校。
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目标;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并能够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具备有专职管理人员,至少有2名取得 《创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培训教师;具有标准化教室及电脑、投影仪、黑白板及其他必备的教学设备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申请创业培训机构资质。创业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核由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经批准后将与就业局签订《创业培训授权培训机构协议书》,报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授予“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项目授权培训机构”,并颁发牌匾。
然而如果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存在授课教师资质、教学质量、教学评估、培训人数不能达到自治区及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创业培训;连续两年创业连续两年创业培训合格率低于80%,培训学员结业半年内企业开办率低于50%;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补助费,或违规乱收费,对学员进行欺骗等行为;不履行授权协议,不接受自治区及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等5种问题之一,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将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者向全国创业培训指导办公室报告,取消其培训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