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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银川市金凤区某小区的住户。日前,不少居民夜间停放在小区楼道里的自行车被小区保安锁上,居民被要求交10元钱才能取回自行车。请问:保安收这10元钱合不合理?银川市金先生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杨律师:《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属于委托服务管理关系,物业公司的一切行为受业主的监督,保安属物业公司的员工,其行为代表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能单纯地以公司规章制度为根据作出收费的行为,除非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合同约定,或征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杨春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