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朋友找人帮忙联系工作,并交给对方1万元。但是,此人从2006年7月收钱后,到现在也没帮我把事办成,并且连我的电话都不接。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这1万元?银川市李女士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杨律师: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朋友拿走您1万元,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杨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