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我与银川某信息中心签订了一份运输豆子的合同。合同约定,我帮他们拉1吨豆子,他们支付120元。该信息中心付给我2000元作为首付款,约定豆子运到目的地后,支付剩余运输款。
我实际运输了39吨豆子,按合同约定,该信息中心应该再付给我2680元。当我卸货返回后,该信息中心拒绝支付剩余运输款。请问:该信息中心的行为算不算违约?我应该通过何种途径索要剩余钱款?青铜峡市雷先生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王律师:该信息中心属于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要么该信息中心继续履行合同,把剩余运输款支付给您;要么你们双方解除合同,您返还2000元首付款,并把货物运回原地,来回费用由该信息中心支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以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