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讯 固原市原州区甘城乡林业站原站长贪污造林补助款一案,10月12日经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4万元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06年10月18日至2007年7月5日,张某某在担任甘城乡林业站站长期间,采取伪造虚假合同及花名册,先后两次从原州区林业局和林业工作站通过转账、提取现金的方式领回该乡2006年荒山整地造林补助款14万多元,将其存入自己名下。后在给各村兑现部分补助款和招待费等费用后,将其中的4万元侵吞。(剡文鑫 韩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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