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9日,平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雍少英有期徒刑16年6个月,任建国有期徒刑12年。
2004年至2007年期间,时任平罗县城关镇新利村村书记雍少英、主任任建国借县委、政府建设县城西区征地之机,通过虚报征地面积,将骗取的征地补偿款40多万元据为己有。同时,二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财产2万元。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二人还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达7万多元。案发后任建国主动退赃20万元。 (陈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