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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 者 王丽莉)近日,由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喊叫水乡新庄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田某涉嫌贪污一案,中宁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田某因涉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7年4月,中宁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中宁县喊叫水乡新庄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田某有贪污问题。该院反贪局于2007年4月12日展开初查,同年5月15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田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查明:2003年7月至2007年2月,犯罪嫌疑人田某利用担任中宁县喊叫水乡新庄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利,采取变卖柠条籽及虚列支出、少付多报、窃取等手段,侵吞该村退耕还林补偿款及变卖柠条籽款共计5万余元。7月23日该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公诉科审查后于2007年11月6日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于2008年1月4日开庭审理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并于2008年1月17日,对被告人田某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5年。据了解,该案是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起诉的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中以贪污罪判处刑罚最长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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