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2008年 “实施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明确提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是:“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1000件法律援助案件。”为了把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实施好,自治区司法厅首次从全区范围内评选出20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力求通过个案伸张正义,通过个案反映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现实情况,通过个案反映办案人员的水平和素质,通过个案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援助是帮助有理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的扶弱济贫的民心工程,是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保护,享受法律公正,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阳光行动。
案件回放
2008年4月10日,在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四度援手下,不幸被倒塌的圈梁砸为七级伤残的农民工徐福红,打了两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领到了某建筑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费73610.34元。她的丈夫申满堂百感交集:妻子的病能继续治疗了,他这个家也能保住了!握着来送钱的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林峰的手,这个淳朴的山区汉子一时激动得竟然说不出话来。
事情要从2006年4月10日说起。这一天,这对农民工夫妇遭遇了飞来横祸!
申满堂夫妇家在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曹洼村,家中七口人靠10亩旱地艰难度日。为了维持生计,他和妻子徐福红来到原州区一家建筑工地打零工。2006年4月10日早上,工长告诉申满堂,项目经理王某家里有一座平房要拆,让夫妻俩到项目经理家拆房。在拆的过程中,房屋突然倒塌,徐福红没有来得及躲闪,被倒下的圈梁重重地砸在腰部,徐福红疼得大叫并很快昏了过去,申满堂赶紧找人将妻子送到医院。
经医院诊断,徐福红腰部两处骨折、脚部骨折。住院15天进行了3次手术,花费3.1万元。妻子由于受到惊吓,住院期间常常胡言乱语,精神狂躁,医生建议转到精神病院继续治疗。为了不耽误妻子的病情,申满堂四处求人借钱,将妻子转入了固原市精神病院,住院53天花费了1.4万余元,病情才暂时稳定下来。出事后,项目经理只给了申满堂几千块钱,就再也不露面了。申满堂找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也不知该上哪里去找,因为他们夫妻俩连给谁打工都不知道。家里已是一贫如洗,妻子还需要钱继续看病,可是连索赔的人都找不着。此时的申满堂痛苦万分。无助的他抱着试试的心态,找到了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耐心地听取了申满堂的叙述后,李林峰主任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接手此案。李律师首先到工地进行查找,然而工地早已拆迁完毕,根本找不到人影。费尽周折找到了工地的负责人,可是负责人却对此置之不理,一推了之,案件陷入了僵局。细心的李律师在查看医院的缴费清单时,其中的一张单据引起了他的注意,经调查得知该费是由工地负责人交的。李律师感到这个案件出现了一丝亮光,当即确定先起诉这个工地负责人从而找到真正的雇主,让他们承担责任。在诉讼中,通过工地负责人的答辩,李律师重新确定了被告——某建筑公司。但在开庭时,该公司以其与工地负责人之间是挂靠关系,而当徐福红受伤时,该挂靠关系已经解除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法院只好宣布休庭。看到申满堂和他的妻子痛苦的模样,李林峰律师没有就此结束援助,一个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不允许他就这么放弃。在后来的庭审中,李律师向法官陈述了徐福红的悲惨遭遇,同时又追加了另一建筑公司为被告,终于使得审判得以继续。经过三次开庭,一审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之后其中一被告又以主体不适格为由提出上诉。二审中,法律援助中心再次为徐福红提供了援助,但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李律师再度出庭援助,法官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工地负责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不服,于2007年12月28日提起上诉,李律师再一次为徐福红提供了法律援助。2008年4月10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由某建筑公司赔偿徐福红的全部损失共计73610.34元,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四度援手,几经周折,终于为徐福红讨回了公道,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真情对话
有法律援助咱农民工也能打得起官司
法治新报讯 (记者 马琳)“我没有花一分钱,是法律援助中心帮我打赢了官司,法律援助中心对穷苦农民很实惠,让咱穷人没钱也能打官司!”这是农民工申满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重复讲的话。
2006年4月的一天,申满堂夫妇在原州区一家建筑工地打零工时,妻子被倒塌的圈梁砸为七级伤残,住院期间又因过度焦虑导致了精神疾病,为妻子看病前后共花了五六万块钱。可在妻子出事后,项目经理只拿了几千块钱,就再也找不到人了。当他在郁闷和痛苦中时,一个好心人告诉他,有个叫法律援助中心的单位,让他去试一下。抱着一线希望,申满堂找到了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李林峰主任接待了申满堂,了解了他的情况后答应给他免费打官司。他当时高兴地哭了。申满堂告诉记者,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他的官司就没法打。他不但没有掏一分钱,还经常得到李主任的帮助。在他们调查案件、吃饭时,都是李主任自己掏钱。让他感动的是,李主任非常关心赔偿款的执行情况,经常到法院追问此事。今年4月10日,李主任亲自把赔偿款送到他的手上。妻子现在时不时发病,打工照顾孩子都靠他一个人,李主任还是经常来帮助他,到他家里看望,给孩子送奶粉等,像自家人一样,让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申满堂说:“我没有见过这么好心的律师,既援助官司,还自掏腰包帮助我的生活,有这么好的律师,咱农民工也能打得起官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好心的李林峰律师。”
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林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官司打了两年,经历了很多波折,但是他们始终没有退却,因为不能让老百姓失去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援助就是要为贫弱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以案说法
农民工要为自身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农民工维权,是当前法律援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城乡差别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社会因素,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相比,地位上始终处于劣势,导致漠视与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农民工在外务工时,由于法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怕失去来之不易的工作等原因,很多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被侵权后,则因为劳动关系不明确,赔偿主体难以确定,证据难以收集,有时无法收集,造成维权困难。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质,针对由谁赔偿这一争议的焦点,通过耐心、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四次援助,几经周折,仍不放弃。同时鼓励受援人树立信心,相信法律,相信公正,坚定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是本案成功的关键。通过这个案例,法律援助律师提醒农民工朋友,在务工时一定要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求助。同时建议用工单位规范用工并缴纳工伤保险,预防发生工伤事故,分解工伤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公司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鹿守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