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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记者 李锦
昨日,本报报道了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花园业主委员会对康安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不满,欲选择新的物业公司服务,而康安物业公司也对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湖滨花园是银川市首批倡导花园式管理的小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也曾受到小区居民的认可。如今为何出现业主委员会欲 “炒”物业公司的局面呢?此事到底该如何解决?今日,很多读者及网友纷纷对此发表意见和建议。
物业公司要当好“管家”
手机号为133****9626的读者认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如同“主人”与管家的关系,主人希望“管家”提高管理能力,管家应该认真听取“主人”的意见,虚心接受监督。可湖滨花园的物业公司却本末倒置。物业公司是业主聘来管“家”的,理应对全体业主负责,因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推选出代表行使权利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应设应急预案
湖滨花园业主贾自芳认为: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是,物业公司撤出了,会不会导致小区暂时无人管理,留下一个混乱的局面?是否会出现停水停电、无清洁工的局面?保安等小区管理人员会不会人心涣散,让盗窃有机可乘?为此,业主委员会应该制定应急预案,一旦旧物业公司走了,避免小区成为不设防的空城。
“炒”物业不是简单的事
手机号为“159****9792”的读者认为: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业主,业主的满意度是衡量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现在的问题是,有时业主对服务好坏的评价,凭的是心情好坏,这让物业公司也有些左右为难。例如,如果要求保安在当班的8小时内一直保持微笑,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的业主们一定要慎重选择是否真正要将物业公司“炒掉”,因为“炒”物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牵扯后续的问题可是一大堆。
律师观点 若双方协商未果可诉讼
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军认为:若双方的矛盾无法化解,业主委员会执意要“炒”物业,而物业又不愿意放弃对小区的管理,那么双方必须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根据目前的情况显示,业主委员会具有在物业办合法正规的手续备案,因此,其合法性是由物业办来认定,若物业公司仍对业主委员会的身份表示质疑,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认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