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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 娟
3月25日,本报以《全国仅许7家网站售药 银川药监:网上购药需谨慎》为题,报道了近日银川关于网上购药的投诉增多,药监部门称国内有药品销售资格的网站仅7家,市民网上购药应注意辨别真假的事情。3月26日,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网上药店”4个字,竟查出近百家网上药店。国家药监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提醒消费者,网上购药应当谨慎,但总有消费者上当受骗。本报上述报道刊发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就网上开店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相关部门应负监管职责
手机号码为133××××0954的杨先生:现在在网上开店,进行网络交易不算什么新鲜事,消费者上当受骗除了自身认识不够外,相关监管部门也有监管缺位的责任。我的一个朋友两年前在淘宝网上开过一家小店,当时只需将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提交到网上审核,没有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登记过。到现在,我朋友也不知道,到底由谁对他的开店资格进行审核。既然是网上开店,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监管责任,而工商等部门也应该设立相应的机构,专门对电子商务领域进行监管,彻底清除这块“真空地带”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
法律缺具体规定难操作
银川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2007年,商务部起草过一份《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对消费者权益作了以下规定:“服务提供者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出卖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以便消费者选择可靠的出卖人。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服务提供者要积极协助消费者采取法律措施。”但是,因为缺少相关实施细则,在处理具体问题时难度很大。另外,《意见》中规定:“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出卖人、买受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定的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经过工商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但是,具体操作比较困难。
网上开店也应登记纳税
天盛律师事务所崔建军律师:现在网上交易的发展确实很快。据了解,仅淘宝网去年一年的交易量就达约80亿元。随着市场份额越来越大,规范网上交易迫在眉睫。规定网上开店必须先经工商等部门审批,显然很有必要。而《意见》只是象征性地提醒网上开店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显然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从经营角度来看,网上店铺与传统的实体店,只是借助的经营平台不同,但它们同样涉及盈利、缴税,同属于经营行为。因此,网上开店除了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外,还应该前往税务部门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