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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记者张建兴)10月13日,关押在看守所的朱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但已无法挽回其女友原有的美貌了。
10月2日15时40分,平罗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平罗县姚伏镇金堂村李某家有人用刀砍人。姚伏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发现一女子手部和头部正在流血,旁边一名中年妇女的胳膊也在流血。民警立即将嫌犯朱某控制,同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将朱某带回局里接受审查。
据朱某交代,他于1996年4月与姚伏镇30岁女子李某恋爱后,在贺兰县同居,生育一子。2006年8月,李某与其发生矛盾后到江苏打工。今年8月,李某从江苏回到贺兰县,两人又在一起同居。10月2日9时,李某与朱某先后来到姚伏镇李某的父亲家。朱某叫李某回家,李某不回,朱某只好自己带孩子离开。当日15时许,朱某在姚伏镇一家商店内买回一把菜刀,赶到李某父亲家中,用菜刀将李某头部及脸部砍伤,并将上前阻拦其施暴的李某的母亲毛某小臂砍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