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讯 因诈骗6万余元的煤炭,周某和张某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日前分别获刑5年、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1万元。
周某家住贺兰,2005年因合同诈骗罪服刑1年,出狱两年后结识了家住石嘴山市惠农区的张某。苦于没钱挥霍,两人听说从汝箕沟煤矿调煤有机可乘,今年5月14日,他们便租车来到汝箕沟煤矿,自称向平罗县某厂调运两车太西无烟原煤。调运过程中,两人将两车总价值63763元的煤骗走变卖,得赃款53000元。案发后,警方追回赃款28500元,退还受害人。 (李志强 宋红娟 杨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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