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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通讯员 李双玲 党永武)6月28日15时32分,一名自称刘某的中年男子向民航宁夏机场公安局派出所110报称,当日有一名20多岁的陈姓女子可能携带爆炸物乘坐飞机,请机场派出所协查其登机信息,并请求派出所将人留住。接到报警后,机场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经查,至接警时,所有从银川未出港航班中没有发现该女子的购票信息。通过人口资料查询,只有一人的信息符合条件,即:陈某,女,汉族,中宁县人。机场公安局在加强查控工作和机场区域、航站楼巡查力度的同时,立即将情况分别上报,并请求自治区公安厅协调陈某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最后,公安民警找到了报警人刘某(男,46岁,中卫市沙波头区农民)。据了解,该刘因不同意儿媳陈某离家,遂谎称陈某可能携带危险物品登机。办案民警连夜在银川市找到了陈某,确认陈某未携带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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