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讯 (记者 宗时风)“明天我可以放心回家了。”昨天下午,四川来银打工人员梁光建从主办法官王相儒手中接过被告春熙公司支付的工资款后,连声表示感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快审快结,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灾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9名来自四川的打工人员顺利返乡。
梁光建系四川射洪县人,去年连同19名同乡来宁打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们得知家中房屋倒塌,急于返家,却因陷入一场劳务合同纠纷放心不下。2007年5月,受雇于宁夏春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部分装修工程的四川民工完工后,公司在出具50213元的欠条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对工资不予支付。2008年1月,梁光建等仅得工资12000元。无奈,梁光建代表19名打工人员提起诉讼,法院在裁定先予执行3000元后,最终判决被告春熙公司支付劳务费35213元。春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银川中院对此上诉案件审理期间,汶川发生地震。为快审快结,主办法官王相儒和庭长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春熙公司在不退还梁光建事先交纳的质量保证金的情况下,减去先予执行款及维修款后,一次性再给付31000元,于调解书生效后即时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