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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记者 罗晓红)5月14日,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吴某假借律师之名,诈骗多名村民的钱财,公安机关查明的金额已达近4万元。
今年4月初,马某向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朝阳街派出所报案:一名自称是吴忠市某律师事务所的 “吴律师”,自2006年6月以来,以帮助一村民办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中的公伤认定事宜为由,先后从死者家属手中收取“代理费”8000余元。双方事先约定,事情若未办成即退款。后来事既未办成,吴某也消失了。
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案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发现,不仅报案人所说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在吴忠市司法系统也找不到“吴律师”的个人资料。民警初步认为“吴律师”为假身份,该人有诈骗之嫌。
随着对案件的侦查,民警发现,“吴律师”还为多人代理诉讼,从中收取高额的代理费、诉讼费。2007年9月,盐池县大水坑镇一村委会主任王某,急需在吴忠找一位能帮助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诉讼的律师,恰遇“吴律师”,王某给了“吴律师”第一笔代理费2000元后,相互留了电话号码。从次日起,犯罪嫌疑人吴某先后让王某在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打入2.15万元,从王某手中收取现金5000元,共计2.65万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吴某(男,初中文化)是灵武市农民,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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