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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时报讯 (记者 李 亮)昨日,家住银川市景墨花园的沈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由于近段时间该小区入室盗窃案件连续发生,弄得整个小区内人人自危,晚上睡觉都不能安稳。
10月12日晚12时许,刚刚回国的吴先生一下飞机场就赶回家中,稍加洗漱他就进入了梦乡。“啪”到了2时许,吴先生的妻子沈女士突然被这响声惊醒,接着她就听到自家的阳台有响动,沈女士赶紧喊醒了丈夫。到阳台一看,他们的衣裤背包、身份证银行卡撒了一地,一检查,背包内的1万余元现金和手机手表全都不见了。此时,沈女士已经趴在阳台上大喊抓贼了。随后,吴先生赶紧找来了保安并拨打了110。经民警勘察,吴先生家被盗,窃贼是攀着楼南阳台的栏杆从一楼爬到四楼,然后撬开窗户进入屋内的。趁着他们熟睡之机,窃贼把他们的衣服背包拿到阳台进行翻找的。当他们发现的时候,窃贼已经顺着阳台爬了下去了。就在民警勘察时,吴先生从保安处得知,就在自己回来的前几天,对面的37号楼一晚上就有四家被盗。“贼把那么粗的防护栏都剪断了,剪口比锯子锯的都齐。”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该小区。居民安老先生提到闹贼就一脸的焦愁,他告诉记者,近段时间他们小区贼闹的挺凶的,而每次发生盗窃的前一、两天,他们都会发现有一些陌生的年轻人在小区转。前些天他还在一被盗的单元楼下捡到了一把大剪刀,而该楼曾因防护栏被剪断被贼“光顾”过。
事情发生后,吴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安保措施上存在明显过失,这恰恰是导致入室盗窃案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于是,吴先生找到该小区的隆安物业,要求他们给予自己适当赔偿。
该管理处的负责人翟军表示,首先物业公司和住户之间没有形成财产保管合同关系。其次,住户普遍认为小区里面家庭财产丢失,应该是物业公司和保安都有责任的,因为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已经下发了文件,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区域安全,并不针对住户家中的财产安全负责,住户在家时发生了盗窃,就应该由住户自己承担责任。
宁夏天盛律师事物所律师认为,银川经常发生这类情况,但并不是说出现了,就要由物业公司来承担。如果当初住户和物业公司在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时,签定了特别约定的话,那么物业公司是要承担相映责任的。如果没有这种特殊约定的话,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进到了其法定的义务。比如:物业公司的监控系统出现了一些故障,未能及时维护正常的情况下,导致了事情的发生,那么物业公司有一定的责任,而主要责任还是应该由住户承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