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兴时报讯 (记 者 李 亮)商家出据的购物小票本是方便顾客维权的,但关键时刻却成了“白纸”,这样的小票给消费者的维权带来了烦恼。近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新华工商所就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6月15日,市民王先生在银川步行街一商场看中了一双标价为198元的男式皮鞋,当时店员承诺“三个月非人为原因致使鞋底断裂的,可予以更换”,于是王先生放心买了这双鞋,并拿着收银机打出的购物小票离开商场。7月1日上午,王先生欲穿鞋出门时,却发现皮鞋的鞋底已出现了裂痕。按照鞋类三包的规定,王先生的这种情况明显属于换货范围。但是,当他将购物小票拿给营业员时却发现,票据上的字迹竟然“消失”了,成了一张空白纸。面对这样一张小票,店员无法辨认出王先生购买的物品,甚至连小票是否是商场出具的也不能肯定,就拒绝了他的换货要求。王先生力争无果,于是投诉到新华工商所。工商执法人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即来到该商场进行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国家对小票的纸质要求没有政策性规定,但商场是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可长久保存的消费凭证。最后,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超市向张先生表示了歉意,并为其更换了一双皮鞋。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鉴于目前超市、商场等开具的收据或购物小票用的都是热敏纸,打印一个月或者较长时间后,上面的字就会消失,所以,消费者在购物之后,可对小票采用复印等方式妥善保存,或让商家开具正式发票,以免退换货时因没有凭证影响正当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