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报讯 (通讯员 杨晓萍)7月28日19时左右,消费者张某和几个朋友一起来到银川市北京路的某五星级酒店吃饭,并将其驾驶的轿车停在了该酒店设置的一个大型免费地下停车场。
当日23时许,张某等人吃完饭出来后,发现其轿车被其他车辆剐碰过,便要求该酒店赔偿。该酒店认为停车场是免费停车场,不收费就没有责任赔偿。张某与该酒店协商未果后,便将此事投诉至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
经工商人员调解,该酒店认识到作为附带服务,即使不收费也应该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为此,该酒店对张某提出修理的要求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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