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讯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张康)7月12日,银川市民王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其7月8日在某商城买了条连衣裙,穿上后感到皮肤不适。王女士怀疑裙子质量有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以质量没有问题拒绝退货。
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商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裙子标示上的说明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按相关规定,服装标示不规范同样可以被视为不合格产品。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店主同意给消费者退款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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