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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 (记者罗吉元)6月18日,中宁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修理不当引起农用车机体砸瓦、连杆断裂、机体受损的纠纷,车主陆某获赔3150元。
6月8日,中宁县石空镇村民陆某驾驶的农用车因机油压力偏低,让该县城西环路一家修理部维修,并要求其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修理部为其更换了机油泵、瓦片后于6月9日通知陆某将车开回,并称该车没毛病保证可正常运行,陆某遂将车开回家中。6月10日,陆某驾车准备去运煤,行驶了约20公里就出现了该农用车机体砸瓦、连杆断裂、机体受损的情况。陆某随即将车拖到修理部,双方协商解决无果。
陆某于当日将此事投诉到中宁消协。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依据相关规定,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修理部赔偿陆某3150元,并于6月18日前将该车维修好交由陆某,并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履行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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