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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 (通讯员 郭佳)5月份,家住银川市的王女士来到银川市玉皇阁北街的一家美容院,咨询关于减肥的相关事宜。店内工作人员向王女士介绍了一种减肥产品后,王女士就在该美容院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该减肥产品。
王女士回家后,按照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使用后,脚上起了很多红疹,并且奇痒无比。经医院诊断,王女士对该减肥产品出现皮肤过敏反应,不能再使用。于是,王女士找该美容院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随后,王女士将此事投诉至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信义工商所。信义工商所调查后发现,该美容院在向王女士销售产品时,并没有提醒王女士注意防过敏,也未就该产品的使用对王女士做过敏试验。经工商执法人员多次协调,6月10日,王女士拿到了商家退贴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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