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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记者 宋作洋
事件回放 银川市徐先生在婚期临近时,突然被酒店告知每桌酒席增加300元,因为当初没有签订订餐合同,徐先生只得与酒店协商,结果每桌多支付100元。
今年3月,徐先生在银川市某酒店以每桌588元的价格订了15桌酒席,准备7月20日结婚时宴请宾客。可是在6月初,该酒店突然通知徐先生,由于近期物价上涨,他订的每桌酒席已经涨到了888元。
徐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很生气,当初已经协商好的价格,现在酒店怎能出尔反尔?徐先生立即找到酒店进行协商,可是酒店并不让步。现在再订其他酒店肯定已经来不及了,徐先生只好投诉到银川市消费者协会。
处理情况 银川市消费者协会经调查发现,徐先生当初只签了一个押金条,并没有签订订餐协议,也没有注明每桌酒席的价格,如果对方不承认,消费者协会也没有办法,现在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 目前,通过消费者协会的介入,徐先生和酒店已经初步达成协议,每桌由原来的588元改成688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银川市比如酒席菜品质量比平时差、酒店单方面涨价这种情况屡有发生,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后,消费者大多选择了忍气吞声。 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预订酒席时要有维权意识,不要以为交了定金就没事了,应该要问清菜品的组成、数量和价格以及有无服务费,超过规定人数如何收费等;交付定金时,与商家要确定好酒席的要求并签订订餐合同,从而保障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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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去年10月1日在全市推行 《订餐服务合同》,该合同对每道菜品的名称、规格和价格都用书面方式进行了约定,以便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有投诉依据,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