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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报讯 (记者 倪会智)农民工马某打工时摔伤,自认捡了条命便不再奢求赔偿,一年后他偶尔得知自己的情况可以获赔,于是打起了官司。经法院调解,6月1日,马某喜获赔偿1.7万余元。
2006年12月30日,来自甘肃平凉的马某同另外3名农民工被某工程机械公司雇用到银川打工。当日中午1时许,在拆除吊塔过程时,吊塔倒塌,有两名工友死亡,马某摔成重伤,身体多处骨折。住院两个月痊愈后,用工单位支付马某2700元,马某认为自己没有送命已经万幸,没有再索赔便回了老家。去年11月下旬,他又来到银川打工,突然发现有个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咨询了工作人员,确认自己可以索赔后,便将用工单位告上法院。经工伤鉴定,马某的伤残程度为9级附10级。最终,经过3次庭审,法院成功调解该案,用工方赔偿马某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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