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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 (通讯员 王文革 袁家文)5月7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二分局隆湖工商所辖区一站村村民柳某在自家新建住宅房时,购买了经营者马某的预制构件檐板28块,但因预制构件檐板不合格,在安装后有15块发生断裂,损坏一门两窗。
随后,柳某找到马某要求赔偿,马某不予理睬,柳某便打电话向隆湖工商所投诉。接到投诉电话后,隆湖工商所工作人员前往柳某家中,当看到柳某新建房屋断裂、折损的檐板及门窗后,工作人员立即找来马某协商处理。经工商人员调解,马某一次性赔偿柳某3300元。
5月9日,柳某怀着对工商人员的敬意和感激之心,给隆湖工商所送来了“为民维权、工商卫士”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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