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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记者 李锦
“什么时候才能让我帮弟弟讨回他被骗的学费呀?”日前,甘肃来银打工已有10年的袁建华告诉记者,2006年,他为了让弟弟学门技能,动员弟弟把省吃俭用的3000元交了学费,没想到被骗了。1年多了,万分愧疚的袁建华为弟弟四处奔波追讨被骗的钱,一直未果。憨厚的袁建华称,虽然弟弟没有责怪过他,但他始终觉得对不起弟弟。
打工青年艰辛攒钱上学
袁建华是甘肃庆阳人,1998年初中毕业后到银川打工,从一名餐厅小工成为一家大餐厅的厨师。2004年,他将年仅17岁的弟弟袁建辉从大山深处的老家带到银川。
袁建辉没有手艺,只能在工地上做小工,干搬砖头、扛麻袋的活儿,每月能挣四五百元。即便是这样,好强的袁建辉省吃俭用,每个月存二三百元,一年多攒了3000多元。
天天干小工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掌握手艺才能多赚钱。袁建华经打听了解到,挖掘机驾驶员能赚钱,他开始为弟弟找学校。2006年11月,他看到位于银川市上前城的英华技能学校的招生启事。由于学校离他们住的地方较近,袁建华决定帮弟弟在英华技能学校报名学习驾驶挖掘机。弟弟取出辛苦攒下的钱,一次性交了3000元学费,英华技能学校当即开具发票,并与袁建辉签订合同。
英华技能学校人去楼空
原想着可以学一门技能,可让袁建辉失望的是,上课的第一天,学校没有安排老师讲课,只让学生抄笔记。放学时,袁建辉和同学接到学校通知放假一周,并许诺之后老师带大家到工地上边学习边实践。
只上了一天课便放假休息,这让袁建辉有些纳闷。没有等到假期结束,袁建辉就给学校打电话询问学习安排情况。校方说,等学校联系到工地后就通知大家。尽管心里有些疑惑,袁建辉还是耐着性子等学校通知。没想到一个月后,当他再次来到学校时,这里已是人去楼空。
交了3000元,仅上了一天课,当得知学校人去楼空时,袁建华懊悔不已,恨自己太草率,导致弟弟的血汗钱被骗。他不甘心,四处打听学校负责人的去向,同时向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了情况。据了解,当时英华技能学校还未被注销。
劳动部门正寻找办学者
经了解,英华技能学校负责人是灵武人张玉龙,学校占地是租用的。
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英华技能学校是2006年3月27日注册成立的,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主办人张玉龙于2007年5月,委托其亲属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要求注销学校。按照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凡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当年5月23日,银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注销了英华技能学校。
接受采访当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经调查确认,英华技能学校拖欠包括袁建辉在内的3名学生的学费。工作人员曾联系到在外地打工的张玉龙,张玉龙也同意退还袁建辉的学费,因为他本人在外地打工,便授权其亲戚解决这件事情。但此后,其亲戚也无踪影,执法部门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当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张玉龙亲戚居住地的燕鸽湖派出所联系,寻找张玉龙的下落,为袁建辉追讨被骗的学费,并表示可以为袁建辉另外联系学校。
律师说法:学校违约应赔偿主管部门可处罚
天盛律师事务所崔建军律师:上述事件中,学生与英华技能学校的关系是教育合同关系,学生的义务是付费,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应该按照对学生承诺的期限,使其完成学业。
从民法上讲,学校收取费用后人去楼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作为学生来讲,可以将学校、学校的投资股东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从行政法规的角度来讲,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此外,在上述事件中,行政主管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工作失误。此外,如果英华技能学校的办学者已打算注销学校,却还收取学生的学费,那么其行为涉嫌诈骗,被骗者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