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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通讯员 王秀峰 田惠林)60岁的魏老先生于2007年10月20日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一家售车店购买了一台助力车。
今年4月18日,魏老先生在从家行往大武口区途中,车胎爆裂,路上没有助力车修理店,只找到一家修理汽车的修理店,修理人员说魏先生车的内胎比外胎大,没办法修理。魏老先生只好推车步行9公里,到大武口区找到原来买车的店里修理。魏老先生认为是内胎比外胎大,才造成他走了这么多的冤枉路,要求售车店免费换新内胎。售车店认为已经过了半年了没出现过问题,如果内胎比外胎大是不可能的骑这么长时间的,拒绝换胎。为此双方发生争执,魏老先生打电话到12315投诉。
4月28日,魏老先生和售车店老板同时到大武口区游艺街工商所接受调解。工作人员了对此事进行协调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魏老先生出7元钱,售车店出8元钱为魏老先生换一个新内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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