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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高 莉)4月7日,青铜峡市叶升镇蒋滩村74岁的鲁老太喜滋滋地从叶升司法所领取了今年的800元生活费及200公斤口粮。经过司法所调解,这位七旬老人终于可以安享晚年了。
鲁老太共有4个孩子,10年前两个女儿相继病故,2005年丈夫张某也因病去世。鲁老太将自己的承包地分给两个儿子耕种,两个儿子也口头约定每人每年各给付母亲口粮75公斤,生活费100元。事后兄弟俩将当初的承诺抛之脑后,根本没有履行赡养义务。4年来,失去生活来源的鲁老太只能靠祈求儿子的可怜和同情勉强度日,平时连电灯也用不起。
今年3月26日,鲁老太想状告不孝儿子,就找到了叶升镇司法所。司法所调解员将老人的两个儿子请到所里,告知他们,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的权利。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母子双方签了协议:兄弟俩每年各给付母亲口粮100公斤,生活费400元,医疗费平均分担,取暖烧水用柴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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