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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报讯 (记者 苏俊博)北京市华安伟业国际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徐彬利用虚假的70亿美元资金证明,合同诈骗4人1200万元。昨日,此案在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成为该市已审同类案件中涉案诈骗金额最大的案件。
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3月,石嘴山市鑫邦公司总经理金某、副总经理冯某通过周某认识了徐彬,让徐彬帮他们公司办理宁煤集团的灭火工程。徐彬向金某和冯某介绍自己是鹿鼎国际投资公司董事长,并提供一份虚假的鹿鼎国际投资公司70亿美元的资金证明,取得金某和冯某等人的信任。之后双方经协商由徐彬办理5000米煤业开发项目,鑫邦公司提供开发资金3000万元,并形成会议纪要。经商定,鑫邦公司先期支付给徐彬600万元作为活动费用。
2005年4月,徐彬告知金某和冯某灭火工程就要批下来了,还需要资金200万元,鑫邦公司支付给徐彬70万元。同年11月,徐彬拿着一份虚假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批复给冯某看,说工程已批下来,但按照环保要求,需要支付植被保护费200万元。鑫邦公司又支付徐彬200万元,徐彬承诺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将灭火工程的项目办理下来,但直到案发前,徐彬也未办成此工程。
公诉书中还写到,徐彬拿到鑫邦公司的钱后,通过刘某介绍认识了湖南省益阳市人丁建军。丁建军谎称自己是国家安全部工作人员,与宁煤集团有关系,能帮忙办理灭火工程,于是徐彬委托丁建军为其办理灭火工程。丁建军以办理工程需要费用为由共向徐彬索要现金64万元。
2006年2月,被害人陈某和徐某通过鑫邦公司副总经理冯某认识了徐彬,徐彬在没有为鑫邦公司办理到灭火工程的情况下,答应为陈某、徐某承包到灭火工程,并出示了宁煤集团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批文。双方签订灭火工程承包合同后,徐彬从徐某处骗取现金330万元,直到案发时也未能办成灭火工程。法院考虑到案情复杂,决定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