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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柳文涛)记者昨日获悉,吴忠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申诉案时,发现青铜峡市法院原院长郭满盈和副院长李某某、大坝法庭副庭长张某某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遂于2008年1月21日对3人立案侦查,并逮捕郭满盈。
郭满盈在担任青铜峡市法院院长期间,于2003年7月16日至2007年9月14日,共批准挪用该院立案诉讼费、民一庭执行款、民二庭执行款、小坝法庭执行款、执行庭执行款累计8784846.94元,用于支付宁夏鑫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该院办公楼的工程款和该院办公费用。除已归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3580956.03元,另有5203890.91元至今无法兑付。在此期间,吴忠市审计局于2006年7月26日审计出郭满盈批准挪用各庭室执行款2510009.02元的问题,责令其将挪用款项归还原资金渠道并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然而,郭满盈继续批准挪用该院执行庭和民二庭执行款957000元。
另经检察机关查明,郭满盈任院长期间滥用职权,在对青铜峡市盛世建材公司砖厂的整体资产强制执行中,于2004年3月24日指使该院审判人员起草并由其本人签发裁定书,将该砖厂以110万元裁定转让给鑫田建筑公司。之后,鑫田建筑公司将该砖厂变卖得款115万元。2004年5月,在处置青铜峡市法院原办公楼整体资产的过程中,郭满盈未按青铜峡市政府的批示隐瞒事实,将青铜峡市法院原办公楼 (评估价为1293700元)未经拍卖便无偿送给鑫田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文忠。2004年5月20日,青铜峡市法院原办公楼房产被转移到田文忠个人名下,其行为涉嫌共同贪污。田文忠也被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