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通讯员 路联)3月19日,平罗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雍少英有期徒刑16年6个月、被告人任建国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7年期间,时任平罗县城关镇新利村村支部书记的雍少英和该村村主任任建国借平罗县委、政府建设县城西区征地之际,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征地面积,将骗取的征地补偿款40多万元占为己有。同时,二人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财产2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雍少英、任建国还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达7万多元。案发后,任建国主动退赃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