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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月27日获悉,继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后,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也有望于近日浮出水面。
即将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以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为蓝本,将“有限产权、政府优先回购”等关键点纳入其中。
今年8月发布的《意见》明确表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于年内修订完成。而且,《意见》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今后上市交易将受到种种限制。
据《意见》规定,“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同时,根据《意见》规定,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上述条款都可能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一位房地产专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可能将对“经济适用住房转让须向政府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等一系列相关事项进行细化。
另据透露,建设部还将会同民政部,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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